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网友提问 :您好 没有研究过股东减持股份细则 海洋创业其再减持股份时,确定无需再进行减持预披露确定是合法的吗?不希望因为违规减持让股价暴跌最后吃亏的还是我们小散.,海洋创业未来是是清仓式减持吗还是只是部分减持谢谢?

2019-01-02 09:09:47

徕木股份 (603633): 回答:尊敬的投资者,您好! 根据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、监事、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》(上证发〔2017〕24号,以下简称“《细则》”)第十三条以及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、监事、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》问题解答(一)(上证函66号)第五条的有关规定,自股东持股比例减持至低于5%之日起90日内,通过集中竞价交易、大宗交易继续减持的,仍应遵守《细则》有关大股东减持的规定。 2018年6月8日收市后,浙江海洋经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海洋创投”)变为公司持股5%以下股东。2018年6月12日,公司与海洋创投分别发布了《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》(公告编号:2018-016)和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》。 截止今日,自海洋创投持股比例减持至低于5%之日起计算已满90日。因此,其完成2018年6月12日披露的减持计划后,再减持股份时,将无需进行减持预披露,但仍需遵守《细则》中的其他规定,如“大股东减持或者特定股东