网友提问 :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》第五条规定:自愿性信息披露应当遵守公平原则,保持信息披露的持续性和一致性,不得进行选择性披露。贵公司在2025年11月17日前会应投资者提问公布相应旬末时点的股东人数,而在2025年12月9日后不再回答这此类问题,请问贵公司的该项做法是否符合持续性和一致性原则?
2025-12-17 15:51:52
金徽酒最新互动问答
- 尊敬的公司董秘:您好!请问截止11月30日,公司股东人数是多少?谢谢!
2025-12-09 15:57:01
- 董秘,您好!请问公司截至11月28日收盘公司的股东人数是多少?谢谢
2025-11-28 19:34:01
- 董秘您好:请问截止10月31日公司股东数量,谢谢
2025-11-17 15:37:15
| 金徽酒龙虎榜 | 金徽酒大宗交易 | 金徽酒股东人数 | 金徽酒互动平台 |
| 金徽酒财务分析 | 金徽酒主营收入构成 | 金徽酒流通股东 | 金徽酒十大股东 |
金徽酒
法定名称: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
公司简介:
公司前身是徽县金徽酒业有限公司,于2009年12月23日成立;2012年6月6日,公司更名为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。
经营范围:
白酒的生产和销售。
注册地址甘肃省陇南市徽县伏家镇
办公地址甘肃省陇南市徽县伏家镇
主营收入

